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第二期)〉的通知》(浙文市〔2011〕159号)和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宁波市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第二期)的通知》(甬文广新发〔2012〕7号)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讨论决定,报慈溪市人民政府同意、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现将慈溪市2012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布局规划和行政许可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
为不断满足广大市民文化娱乐需求,促进我市游艺娱乐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宁波市关于重点保证配套项目发展的要求,鼓励引导游艺娱乐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综合考虑现有游艺娱乐市场状况、市场需求和监管能力等因素,决定将宁波市下达给我市的5家指标全部用于本市三星级以上宾馆(已挂牌)的配套项目。
二、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2、《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3、《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
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下达<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浙文市〔2010〕7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 (第二期)>的通知》(浙文市〔2011〕159号);
5、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宁波市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第二期)的通知》(甬文广新发〔2012〕7号)。
三、设立条件
1、申请单位须三星级以上宾馆(已挂牌)法人企业。
2、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请: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3、配套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地点的要求:
(1)游艺娱乐场所(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的建筑外沿为测量基点)与中学、小学围墙或者校园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沿直线的延伸距离不得少于200米,与医院、机关不得少于50米;
(2)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3)不得设立在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4)娱乐场所边界噪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4、配套游艺娱乐场所的准入条件:本市范围内三星级(已挂牌)以上宾馆,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5、机型机种: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产品,并使用文化部市场司公布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机型机种。本实施方案中所称的“游戏机”和“游艺机”作如下界定:游戏机是指运用电子技术制造,通过电子荧屏显示声音图像,由游戏者操作摇杆、键盘或者按钮进行娱乐活动的机器;游艺机是指运用机械原理或机械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制造,具有模拟形体动作功能,由游戏者操作形象物体进行娱乐活动的机器。
6、游艺娱乐场所中的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电子游戏区域和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管理。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7、第一期已有游艺娱乐场所配套项目的宾馆不再配套。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载明宾馆概况包括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星级情况、房屋设计用途、经营场所营业面积及经营场所所在层面、联系电话等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声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
5、国家旅游局颁发的三星级以上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五、 审批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向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核查程序:统一受理后,对申请材料审核,对申请场地进行实地核验,并向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发调查函;
3、对申请材料、申请场地、法定代表人均符合设立条件的按布局规划的方案实施;
4、公示程序:将拟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具体情况,在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及办公地点、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窗口、拟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经营地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和个人以实名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的,文化行政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举行公开听证及时作出处理。经公示后,对无异议的申请单位下发同意筹建通知书;
5、同意筹建的游艺娱乐场所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筹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设立申请,该指标由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回重新分配。
六、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受理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受理地点: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文广窗口
3、咨询电话:63961617 63961608
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