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机室怎能变赌场?

2010-02-26 10:15   出处:本站   编辑:GJW 我要点评

  以游戏分值兑换现金的方式将游戏机室变身为地下赌场。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陶某、卞某、黄某拘役四至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一万元至五千不等罚金。据悉,这是“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新增“开设赌场罪”后该市审理的首例利用游戏机室开设赌场案件。

  2008年11月22日,陶某等3人合伙出资在马鞍山康嘉大景城一门面房内开设了一家游戏机室。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三人先后从广州购置了“黑客帝国”、“斗地主”等32台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将游戏机室摇身变为一个隐蔽的地下赌场,并招募了员工专门为顾客进行现金和游戏分值兑换,获取非法利益。

  据介绍,这种游戏机玩的时候需要先“上分”,一百元钱可以买1000分。赌客根据赌博机上的提示来“下注”,如果中了自己事先押的标志和颜色,便可以赚几十、上百倍的分,赢来的分可以兑换成现金。反之将买来的游戏分值输掉,也就意味着钱也输掉了。这些赌博机事先都被做过手脚,玩赌博机的人基本没有赢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陶某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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