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开展2012年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2012-07-18 09:25   出处:互联网   编辑: 我要点评

  各相关动漫企业:

  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要求,现对已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各动漫企业开展2012年动漫企业年审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须提交的材料内容

  1、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及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表;

  2、《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材料(同动漫企业认定时提交的材料一致);

  3、2011年度动漫产品列表。

  4、如公司经营活动发生变化(如更名、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向改变等),须提交文字说明。

  二、注意事项

  1、年审材料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份即可。

  2、2011年度动漫产品列表须一式两份(一份订入册,一份单独提交),动漫产品所列范围须符合《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五条所列范围。

  三、提交时限

  请将年审材料于2012年7月30日前送至省文化厅(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

  2、广东省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表

  3、2011年度动漫产品列表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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