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的安全问题总让孩子家长心忧,在钦州年年丰购物广场,儿童乐园竟设置在商场的第5层。从2006年12月开始,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已规定,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对此,钦州市质监局安监科有关人员表示,不足2米高的儿童游乐设施,不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之内,在这方面存在一个监管空白。
投诉:儿童乐园“高高在上”
近日接到投诉称,年年丰购物广场的一儿童游乐场设在5楼,存在安全隐患,有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年年丰购物广场看见,在5楼大厅右侧,有一个名为“勇士营”的儿童游乐设施占地面积较大,是由铁架和绳索等物搭建而成的高位游乐设施。根据展示的材料介绍,这是一个以运动、探索、挑战、体验、成长为主题的儿童拓展设施,适合3到16岁青少年儿童。
除此之外,该楼层还有一个名为“开心哈乐”的室内儿童亲子乐园,占地面积也较大,内有电子游戏、小型旋转木马、滑滑梯等儿童游乐设施。
在收银台的外侧,记者注意到,商家张贴的《入场声明》规定,入场游玩的儿童必须由成年家长全程陪同,游乐场内提供的游戏设备设施足以保证儿童游玩时的人身安全,但不排除儿童本人或监护人的失误而导致意外发生,如果“购票入场,即表示认可游乐场的一切规定,并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回应:消防完善就没有影响
记者看到,儿童乐园吸引了一些家长带着孩子前来玩耍。一名家长说,孩子年龄较小,在玩耍的过程中,大人一般都会亲自陪伴在身边,不会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过他认为,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室外或低楼层好一些,因为一旦发生火灾即可马上逃离。
在“开心哈乐”门边的收银台,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儿童亲子乐园于去年年底进场营业,平时来玩的小朋友不少,但她没听说过有规定,要求儿童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1至3楼,“把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5楼是由年年丰集团统一规划”。
22日上午,年年丰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据他们了解,全国很多地方的儿童活动场所,都开在负一楼或四楼及四楼以上,“我们在消防这一块做得比较完善,整个广场共有30多条疏散通道,儿童活动场所开在5楼没有什么影响”。
延伸:防火标准执行难到位
据北京媒体报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倪照鹏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所以要将儿童活动场所的设置进行特别强调,也是考虑到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可以方便儿童立刻疏散,“由于火灾发生的不确定性及火势蔓延速度快、无固定方向的特性,易给儿童造成生命威胁,这是标准起草时重点考虑的内容”。
22日上午,钦州市质监局安监科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型游乐设施属于质监部门监管,但儿童游乐设施并没有完全纳入质监部门监管。根据相关定义来看,运行速度超过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超过2米的游乐设施,比如轨道电车,就算大型游乐设施。对于钦州年年丰广场5楼的“勇士营”,该负责人表示,该设施是固定的,儿童玩时并不运行,也不属于大型游乐设施,不过他们会及时去现场看看。
该负责人表示,把儿童游乐设施设置在太高楼层,确实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在运行速度不足2米/秒的儿童游乐设施这一块,目前存在一个监管空白,国家需要完善相关安全标准予以监管,否则的话,防火标准就会存在执行难到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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