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院联合二十多家单位共同发起的游乐设施产业联盟筹备大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崔钢、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副局长贾国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院院长林树青等出席大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院副院长沈功田主持会议。来自全国游乐设施行业的七十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发起单位包括游乐设施生产单位、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旨在引领行业进步,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游乐设施产品质量和游乐园安全运营水平,推动游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林树青院长表示,此次联盟筹备会得到国家旅游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游乐设施作为旅游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巨大的发展前景,使用安全是游乐设施的重中之重。希望产业联盟能成为行业真正的纽带,为企业需求和政府管理需求构建充分的互动平台,解决行业亟待面临的技术问题和发展问题,主导行业自主自律,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带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贾国栋副局长代表质检总局特设局对联盟成立表示支持。他指出,旅游是国家发展的朝阳产业和综合产业,在八大类特种设备中有四类和旅游产业相关。但目前旅游装备国产化较低,希望联盟借助国家《关于促进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颁布,整合力量,提升游乐设施国产化水平,促进游乐设施行业发展。
崔钢副主任强调,游乐设施行业是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大发展空间,联盟应重视行业发展的技术研究工作,以标准的形式体现和巩固研究成果,通过标准引导产业发展。
吴文学副局长表示,旅游行业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产业,旅游装备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目前游乐设施向新、奇、特、眩的方向发展,国产游乐设施在主体乐园的占有率并不理想,希望高端游乐设施逐步实现国产化。国家旅游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的发展,借助联盟的力量推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会议还听取了游乐设施产业联盟成立背景及联盟章程介绍,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对联盟章程草案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与会代表一致表示,支持成立游乐设施产业联盟,成立联盟顺应当前改革发展趋势,是当前游乐设施行业内的一场及时雨,也将成为行业里程碑。参会代表对联盟在今后推动行业进步,促进行业有序发展,为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充满了期待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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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9年中国游乐设备市场分析与行业调查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有游乐园2000余家,年营业收入达到110亿元,行业投资已接近1500亿元。游乐设备制造厂家已达230余家,行业产值规模已经达到87.4亿元。且这一数据还在快速上升。
随着游乐设备制造业的发展,产业开始逐步向一些区域集中,产业集群在缓慢形成,现有的游乐设备制造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
在我国,很多游乐设施的事故起因是由于公众对于游乐设施的常识了解不足所致。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建造游乐设施需要有严格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审批程序,也不了解乘坐游乐设施的注意事项和安全风险规避手段。在乘坐过程中,不论是乘坐私搭乱建的游乐设施,还是正规场合的游乐设施,都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了解游乐设施乘坐注意事项、知晓游乐设施暗藏的危险和相对应的防护措施,对于有效避免因自身原因或者游乐设施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显得尤为重要。
注意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规定,在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凡经过安全检验合格的游乐设施,由质监部门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粘贴在游乐设施的醒目地方,游客不要乘坐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游乐设施。
专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游乐设施运行高度大于等于2米,运行速度大于等于2米/秒,这两种情况满足一种,该设备就属于特种设备,除了需要年检并将检验合格标志在设备上明示外,操作人员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得作业人员证,而淘气堡内的小型设施则大多属于儿童玩具,儿童玩具只需3C认证即可,每年不用年检,商家需要随时检查,保证玩具的安全性即可。
名词解析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原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于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创建,原直属国家劳动部。1998年7月,整体划转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4月,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合并)后,直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检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局级事业单位,是全国唯一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技术研究的国家级技术机构。
2004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改名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2007年8月,原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改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特检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及其设备的部件(配件)、安全附件、相关产品和材料的检验检测、质量监督、安全评定、失效分析、科研开发、事故调查与分析、国内外制造企业许可审查、质量体系认证评审(ISO)、进出口检验、人员培训、检测技术研究开发、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出版发行、信息及网络服务、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和标准制定、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等各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