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要求,浙江省文化厅积极部署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整治文化市场秩序。
组织领导实施到位。省文化厅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第一时间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发送各市。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文化厅成立了全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省文化厅副厅长田宇原同志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处承担日常工作。同时,各地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先后成立了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执法行动加以督促指导,并制定了辖区内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目标任务明确到位。为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侵权盗版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省文化厅明确了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将以打击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电子游戏及卡拉OK歌曲为主,查处伪劣美术品、假唱演奏、网吧影视服务器为辅;以事前严把准入关为主,事后定期通报为辅;以查办重大典型案件为主,全面执法监管为辅,有目标、有重点、有效率地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责任分工落实到位。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省文化厅要求各市在监管工作中,做到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人工监管与技术手段相结合,部门单一检查与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力量,建立更为方便、更为灵活的文化市场区域执法协作网络。各市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总结工作,2010年11月27日前上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执法行动阶段小结,2011年3月25日前上报专项执法行动总结。
宣传教育普及到位。省文化厅要求各市要把教育培训和舆论宣传作为强化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作用,并在2011年3月18日开展一次大规模全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学习、违规经营警示教育、知识产权培训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从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权盗版的良好社会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