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和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
随着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的开展和省政府批准的《四川省2009-2010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与布局规划》的发布实施,我省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和游艺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即将开始。为规范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网吧行政许可程序,强化技术监管
1、规范网吧行政许可工作。各级文化部门要严把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审批关,有序推进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建设工作。切实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对网吧经营场所的勘验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规范网吧行政许可工作。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前,继续按照“退一进一”的原则,不得在现有单体网吧总量基础上,对新增的单体网吧进行许可。
凡新办网吧或网吧变更法人,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至第五款的规定,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章程、身份证明、资金信用证明和场所证明等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其新办或变更的申请。
各市、州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文化部门的工作指导,制定相应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属县(市、区)网吧的审批材料和经营场所的设立进行抽查和指导,对未按规定审批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规审批的要按规定撤销其行政许可,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技术监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快网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和网吧智能监控软件升级及监控使用工作,做到对每一家网吧都能进行视频监控,对每一台客户端都能进行数据收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利用科技管理手段,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清理管理盲区。
二、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格行政许可
1、严格按要求开展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工作。各级文化部门要遵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文市发[2006]7号)、《文化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发[2007]12号)、《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以及《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 [2009]4号)、《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川文办发 [2009]59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批准的四川省2009-2010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与布局规划,依法、依规开展审批工作。加强对设立场所机型、机种的管理,行政许可中要严格执行文化部公布的机型、机种,凡与文化部公布的机型、机种和内容不符的不予许可。严格落实游艺娱乐场所游艺机、游戏机分区经营,采取物理介质进行有效隔离(采取物质隔离的实体高度1.2米以上的必须透明可视),严禁在游艺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经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游艺机、游戏机比例必须符合规定的6:4的比例要求。要按照游艺娱乐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要求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建设,视频监控必须通过接入认证并填写好视频监控登记表,作为视频监控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要严格执行游艺娱乐场所总量与布局规划,禁止超指标发展游艺娱乐场所,如发生此类问题的,要追查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时,行政许可中要把游艺娱乐场所的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首要问题予以解决,做到发展与解决问题并重。
2、抓好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示范工作。游艺娱乐场所新的许可开展前,各地区应先抓好一家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的试点,以立规示范、导向引路、点面结合的手段,达到标准明确、设立规范的目标,做到合格一家,审批一家。
3、切实做好娱乐经营场所许可证的管理使用。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文市发[2006]7号)的要求,全省娱乐场所一律使用由文化部要求省文化厅统一印制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对娱乐场所进行行政许可必须由作出行政许可的文化部门向设立的娱乐场所颁发统一印制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否则,所作出的行政许可一律无效,并按规定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4、严格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文市发[2006]7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发[2007]12号)、《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和《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川文办发[2008]144号)的相关要求,抓好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工作。同时,要按照《四川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七部办局<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文办发[2008]75号)精神,加大“阳光工程”实施的推进力度,努力实现2010年的工作目标。
凡新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统一填报省文化厅印制的《四川省游艺娱乐审批表》、《四川省歌舞娱乐场所审批表》;凡变更游艺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事项的,填报《娱乐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审核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下载地址:四川文化市场网娱乐频道)。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各级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信息均应通报相应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环保部门的协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违规经营、违规设立、无证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无证经营的娱乐场所,做到行政行为及时有效。同时,要搞好娱乐场所档案管理,做到审批一家,档案建立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