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者将被禁展三届

2010-01-04 15:31   出处:# 南方日报   编辑:x.g 我要点评

  广州市政府新颁布的《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该《办法》共二十八条,提出被投诉人被告知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应当及时出示相关证据,作出不侵权举证。被投诉人不能作出有效举证的,展会主办单位应当要求被投诉人按照合同约定立即采取遮盖、撤展等处理措施,对于一些拒绝改正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办法》,由人民法院或者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认定侵权的参展项目,应当从下一届展会起连续三届禁止参加同一展会。

  《办法》不仅对参展单位具有约束力,对管理部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办法》要求,负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户点评: (共0条)
发表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