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为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决定,自从11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歌舞、游艺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未经文化、工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歌舞、游戏游艺经营场所,以及暗藏于小旅馆、彩票点、超市等场所摆设游戏机的非法经营行为。二是全面清理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内有赌博功能的“老虎机、苹果机”等非文化部核准的第一批、第二批游戏、游艺机类型。三是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四是坚决制止歌舞娱乐场所超时经营、曲库与境外连接、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摸底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宣传媒体搞好宣传教育,大造整治舆论之势,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这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重点,增强社会的认可度和支持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压力。二是排查摸清游戏机及动漫电玩底数、游戏场所的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经营面积、游戏机数量以及证件有无情况,统一编号造册。坚持打疏结合,符合条件的要限期到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证件办理期间不得开门营业。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缔。三是召开经营业主通气会,通报这次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整治重点,搞好动员教育,让经营业主认清形势、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管理机构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求济宁县(市、区)各文化执法单位要结合当地情况,围绕中心任务,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要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协调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清理,清除违规经营机型,取缔非法经营业户,杜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游戏游艺娱乐场所。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暗访结果将通报全市。对于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对于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考评工作。
为搞好这次娱乐场所专项行动,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求各县(市、区)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此次活动的有关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一起,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要严格依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检查行动,与有关部门多协商、多交流、多配合,通过大密度的巡查与暗访,及时寻找线索发现问题,重在打击违规行为;要突出工作重点,把任务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与分片包干相结合,确保措施扎实、目标明确、效果明显;要认真总结整治活动中的好办法、好经验,搞好相互交流,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与宣传报道工作,使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