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游艺娱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利用游戏机赌博犯罪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联合该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2011年11月25日起,在全市开展游艺娱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9】4号)精神为指导,以文化部核准下发的第一批和第二批游戏机类型为依据,以取缔擅自设立的经营性电子游戏厅、动漫电玩等无证经营场所为重点,重点查处游艺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擅自变更游戏、游艺机机型及线路板、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1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宣传媒体搞好宣传教育,大造整治舆论之势。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这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重点,增强社会的认可度和支持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掌控市场情况。排查摸清游戏机及动漫电玩底数、游戏场所的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经营面积、游戏机数量以及证件有无情况,统一编号造册。坚持打疏结合,符合条件的要限期到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证件办理期间不得开门营业,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召开经营业主通气会,通报这次游艺娱乐市场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整治重点,搞好动员教育,让经营业主认清形势、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管理机构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1月10日)
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情况,围绕中心任务,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要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住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区域。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城郊结合部以及农村涉及此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较为集中的地域。二是重点场所。如电子游戏厅、电玩城、动漫城等娱乐服务场所,以及暗藏于小旅馆、彩票点、超市等摆设游戏机的非法经营活动,特别是曾经被群众举报或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场所。三是重点工作。要集中清理无照游戏、游艺经营场所,取缔非法经营业户,清除违规经营机型。凡属违法违规经营的场所及机型,一律将整机进行收缴,不能只拆除线路板。杜绝非法定节假日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打击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好专项检查、重点清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遗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15日)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暗访结果将通报全市。对于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对于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年度考评工作。
这次游艺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净化社会风气的一项民心工程,济宁市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各县市区严格依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严查、严防、严控,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措施到位、目标明确、效果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