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金昌市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等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月9日,金昌市文化出版局发出通知,将于2月20日至3月20日,对市区范围已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演出经营许可证》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严格的年度审核。
《通知》要求,市文化局相关部门要认真收集、审核提交材料,建立规范的电子档案,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定。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或1金昌年内因违法违规被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累计2次以上,未按要求及时填报文化产业有关报表,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涂改、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经营许可证》,因各种原因停业6个月以上及上年度未经年审的经营场所,一律不予年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