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赌游戏机应收缴 出租人索要租金被驳

2010-03-26 09:11   出处:互联网   编辑:GJW 我要点评

  因出租游戏机收不到租金而引发纠纷,出租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承租人返还游戏机并支付租金。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游戏机具有赌博功能,且用于经营活动,双方租赁合同依法无效,故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赵先生要求判令宋先生返还12台游戏机及支付租金的诉讼请求。

  2008年9月20日,宋先生以准备开设游戏机房为由,向赵先生租借游戏机12台,并于当日将上述游戏机装运到案外人唐某处。后因宋先生未付租金,赵先生即寻宋先生索要,却发现上述游戏机已下落不明,宋先生也不见踪影。不久,赵先生与沈某、金某、秦某找到宋先生,以索取债务为由,采用殴打、威胁方式逼迫宋先生还钱,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宋先生为此出具借条二份,其中一份借条的金额为2.4万元(包括1.8万元的机价和6000元的租金),另一份借条的金额为5000元(指赵等人索要游戏机、租金的费用)。2009年2月,原南汇区法院判决认定赵先生等4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刑。现赵先生提起本案诉讼。

  赵先生诉称,宋先生向其租借8台大奔游戏机和4台斗地主机,约定每月租金为3000元,然而,宋先生至今未付分文。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宋先生返还所借游戏机,如不能返还则赔偿1.8万元损失费,并支付自2008年9月起至2010年2月底止的以每月3000元标准计算的租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游戏机均具有赌博功能,禁止在营业性游戏机房内使用。宋先生以准备开设游戏机房而向赵先生租借,而赵先生明知宋先生租借的目的是用于赌博,故双方的租赁合同违反了法律,扰乱了国家文化娱乐市场管理秩序,属无效合同,该租赁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赵先生不得向宋先生主张所谓的租金,涉案游戏机应当予以收缴而不是返还。鉴于涉案游戏机现下落不明,对此暂不作收缴的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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