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厅生意清淡,老板便购进豪华赌博机“改善”生意,并设“暗室”用于赌博,非法获利55万余元。日前日,游戏机室老板李某以开设赌场罪获刑,并处罚金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被告人李某出资80万元,被告人刘某、许某各出资10万元,在瑶海区长江东路合伙设立一游戏机室。3人见生意清淡获利不多,便商议从广州市购进大量豪华赌博机。该游戏机室分大厅和暗室,在大厅内不仅设置正当的游戏机供人娱乐,还设置具有投币功能的赌博机,而暗室内则设置现金赌博机。自从有了赌博机,游戏机室生意异常火爆。
2009年7月3日晚,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从该游戏机室内查获“星际宝贝”、“动物帝国”、“凯撒归来”等50台赌博机,追缴非法所得及当场查获的赌资共计55万余元。
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决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刘某、许某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