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司法机关的认定标准,凡利用电子游戏设施、设备供人赌博,形成一定规模的,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前,五名被告人因经营、管理16台赌博游戏机,被同安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刑。
这起案件的五名被告人中,游某、史某是赌博游戏机店的经营者,并雇请黄某、严某、虞某从事赌博机店的日常工作。
去年8月,游某购买了16台赌博游戏机,摆放在同安区新民镇一间名为“台球动漫城”的游戏机室,供他人赌博。今年1月,史某以现场管理方式入股,参与经营这些赌博机,并雇请黄某负责赌博机的维修、对账以及望风,雇请严某、虞某负责加减赌博机分,兑换游戏机币。
1月19号,五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同安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五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分别判处游某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刑期,判处被告人虞某拘役六个月,并追缴几名被告人的非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