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游艺厅等场所摆放烟具将受罚

2010-08-24 09:21   出处:动漫游戏联盟网   编辑:GJW 我要点评

  动漫游戏联盟网讯:8月30日,《昆明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公开听证。新办法重新拟定了禁烟公共场所的范围,还首次提出将对不履行禁烟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处以50-5000元不等的处罚。

  2002年9月10日,《昆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实施。此次新拟定的办法重新界定了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并将“禁止吸烟”改为“控制吸烟”。

  新的禁烟公共场所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内;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档案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室内;商场(店)的营业区域;金融、邮政、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室内营业区域;火车、飞机、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及其售票厅、等候室;体育场馆的观众区、竞赛区、运动员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保龄球馆、桌球馆(室)、健身房等室内健身场所;旅馆、宾馆、酒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洗浴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 网吧、游艺厅(室);电梯内部;单位自行确定禁止吸烟的其他公共场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新办法还首次界定了“限制吸烟范围”:餐饮场所经营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位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厅、酒吧、咖啡厅、茶室;长途客运汽车、城市轨道列车、火车、飞机的等候区域及公交车场站;室内工作场所。在这些场所内,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室或者吸烟区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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