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不懂法,我错了,请法官从轻发落。”站在被告席上的池某某嗫嚅着说。日前,曾引起网络热议的鲁迅电影城博赌机案在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池某某和他的3个同伙站到了被告席上。
位于闹市区的鲁迅电影城二楼电玩城是绍兴著名的游戏机娱乐场所,但从今年年初开始,频频有市民反映,电玩城内出现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吸引众多赌客参与赌博。接到市民举报后,今年3月19日晚上8点左右,越城区警方进行突查,现场正在赌博的27人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还查获“动物宝贝”“金碧辉煌”等各种赌博机多台。
4天后,电玩城的承包人池某某及手下3位游戏厅负责人到越城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后经查明,从2010年1月至3月19日,池某某在承包经营位于鲁迅电影城二楼的蓝宇网吧电玩城期间,在电玩城内摆设“动物宝贝”“金碧辉煌”等各种赌博机共21台,并安排高某某等3人管理,直至电玩城被公安人员查处,赌博机共非法获利约人民币40万元。
电玩城员工供述,电玩城内主要靠赌博机赚钱,一个月仅游戏币就要卖十几万元。
4人对上述指控没有提出异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借着游艺室的掩护,摆赌博机开赌场的事情已屡有发生。记者查阅媒体报道发现,早在2008年3月,警方就已在鲁迅电影城二楼的花园电子游艺室里查扣数台赌博机。当时商家还比较隐蔽,只在每天晚上10点以后,才会搬出少量赌博机,到了清晨又将机器收起来。许多年轻人沉迷其中,输了的想赢,赢了的还想赢,5分钟输5000元不稀奇。
在当天庭审结束时,公诉人发表了如下意见:此案暴露出娱乐场所的监管存在漏洞,从而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越城区检方已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希望采取措施,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