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广电局刊发有关通知,积极推动全省广播影视系统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文件要求,本轮申报项目必须在2010年1月1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承担主体必须在江苏依法登记注册,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要求。今年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将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对江苏省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重点文化产业,包括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广播影视等。同时,支持重大民营投资项目,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或有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