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他人游戏机室玩赌博机,自称输了钱要店主退钱遭拒,于是邀约他人持刀抢劫店主。记者日前从市中院获悉,因犯抢劫罪,这名“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5月8日,咸安青年张某到温泉茶花路某游戏机室玩赌博机。当天下午16时许,张某以输了3000余元为由,要求游戏机室店主退钱遭拒。不甘心的张某随后邀约廖某帮忙找游戏机室店主退钱,与廖某在一起玩的“宝子”(在逃)知道后,主动跟随张某和廖某一起找到这家游戏机室。廖某和“宝子”从游戏机室内桌子抽屉里抢走100余元后,张某手持匕首,抢走店主身上人民币4200元。
案发后,张某亲属代其退赃4300元。从犯廖某也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