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需求的重要途径。《决定》指出,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转变我省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新兴力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到“十二五”末,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6%左右,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发展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关键词】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意见》指出,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格局。要积极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包装、广告会展、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不断推动我省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10年我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87.4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占GDP比重为3.12%。文化产业增速高于全国和我省GDP增速。随着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省文化产业增速明显加快,已渐成山西新的、重要的增长极。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远远不够,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偏小,产业层次低、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文化与旅游、科技的融合发展不够。因此,要达到“十二五”末的目标,急需调整优化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结构,精心打造佛教与边塞文化产业区、晋商文化产业区、根祖文化产业区、太行红色文化产业区、黄河风情文化产业区五大特色文化产业区。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支持和壮大省属文化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打造以太原高新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数字出版基地。
【关键词】加快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意见》指出,加快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培育产权、出版、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重点发展图书报刊、电视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产品市场,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动形式,构建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市场,只有文化市场体系发达了、健全了,文化产品和要素才能实现高效、有序流动。对我省来说,培育文化市场,要加紧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尤其要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重点开发五台山、云冈、平遥等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旅游基地,鼓励优秀演艺作品在旅游景区落地,扶持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形成“观景、看戏、购物”一体化的文化旅游产业链。
【关键词】大力实施大集团引领战略
《意见》指出,大力实施大集团引领战略。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加快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
随着我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的完成,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航母的条件已经成熟,把转企改制与兼并重组结合起来,推动文化资源向优势领域、优质企业集中的时机已经来临。由此,我省确定集中优势资源,支持省属出版、广电网络、演艺、日报传媒、广电传媒、影视等文化企业集团发展壮大,加快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提升规模和档次,提高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规模化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和支持转企业改制后的非时政类报刊企业做大做强,组建集团。加快成立山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文博产业集团、工艺美术产业集团,尽快形成以十大旗舰文化产业集团为主要支撑的“文化晋军”发展新格局。到“十二五”末,全省涌现出几个收入超百亿元的文化领军企业,一批收入超二十亿元的文化骨干企业、众多收入超亿元的文化企业。
【关键词】大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
《意见》指出,大力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拉动作用,每年都要推出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率高的文化重点招商项目,抓紧建设山西数字出版传媒产业园等一批投资大、规模大、关联度高、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大型文化项目。
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项目。我省将进一步在市、县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一策一业一品一节一剧”五个一工程,实现区域内文化产业的均衡发展,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百花竞放”的生动局面。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实施一批、论证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不断策划和开发新的文化产业项目。全省各级文化改革发展领导组将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项目联动推进机制。我省有关部门将继续“走出去”,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加国家和区域性的重大招商活动。
省、市两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继续发挥引导扶持作用,优先支持转企改制文化单位发展壮大,设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认购,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文化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我省还将加大投融资力度,鼓励各类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和信用担保的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