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玩城内摆放带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赌博,并从中牟利,构成开设赌场罪。连日来,合肥市肥西县法院连续审理了三起这样的开设赌场案,分别判处13人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5万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七八月间,肥西县警方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城关地区有多家电玩城内有赌博现象,要求给予查处。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侦查,并相继破获孙某、张某、胡某等为首的3起开设赌场案,并收缴赌博机近百台。经查,孙某等4人自今年5月1日起,共同出资12万元在肥西县城开设一家电玩城。经营期间,他们从外地购买“狮虎雄风”等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多台,并设定赌博方式供他人进行赌博,经营3个月时间便获利20多万元。胡某、张某等人也是自今年3月和6月起,分别在自己经营的电玩城内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进行赌博而被警方查获。值得一提的是,孙某等人所开设的以游戏方式进行赌博的电玩城,前去赌博的大多是年轻人,有的甚至是未成年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