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快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发展 进行有益探索

2011-05-14 08:50   出处:互联网   编辑:GJW 我要点评

  党的十七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战略高度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在多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的成效和作用

  “十一五”期间,广东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10年产业增加值达2524亿元,占全省GDP比重5.6%,已经成为广东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持续快速增长,2006-2010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6%,高于同期全省GDP增幅水平,规模总量约占全国文化产业比重的1/4。二是产业体系完整,优势产业突出,形成平面媒体、网游动漫、数字出版、印刷复制等产业集群,文化新业态在全国占据重要地位。三是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迅猛,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已占全省文化企业及从业人员总数的80%,成为产业发展重要生力军。四是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十一五”时期,广东文化产品及服务出口年均增长20%,2009年达323亿美元,约占全国出口总额的一半。

  近年来,文化作为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转型的核心动力,发挥了强大的引领性、创新性、融合性作用。

  1、凸显文化引领,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精神动力。通过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以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去谋划广东的未来发展,走科学发展道路。

  2、着力提高国民素质,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重要人才保障。发挥文化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促进人的素质全面提高,构筑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人才优势。大力弘扬新时期广东人文精神,培育诚信、正直、守法、包容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社会风尚。实施人才培养引进工程,使广东成为人才汇聚与升值的“宝地”和人才施展才华的最佳舞台。

  3、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实体支撑。目前文化产业增加值拉动GDP增长超过1个百分点,不仅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而且提高了现代服务业在整体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优化了全省产业结构。通过推动文化与制造、旅游、教育、电信等行业深度融合,提高了相关产业的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竞争力,推动了从“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的转变。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有效地拉动了文化消费,优化了居民消费结构。“十一五”时期,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广东探索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体会

  1、坚持以促进全省科学发展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引领。着眼于文化 产业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发展潜力大的特点,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迫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出发,将文化产业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大力推动,并明确将其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

  2、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一方面,明确政府在发展文化产业中的“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角色定位,通过加强规划指导,健全政策保障,消除行业和区域壁垒,完善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采用市场机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3、坚持以深化体制改革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强大动力。一是大力塑造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全省近300家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推进文化资源整合和跨区域、跨行业发展,推动全省有线广电网络和新华书店重组整合,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股改上市。三是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发展文化产业的热潮。

  4、坚持以科技创新作为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水平,推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娱乐以及印刷复制、游戏游艺设备制造等运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公共技术平台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意研发中心,推动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网络新媒体等快速发展。

  5、坚持以优化政策环境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保障。简化审批事项,在城市“三旧改造”和“退二进三”中,加大对文化产业园区土地使用的支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大力构建文化产业信息、交易和会展平台;加大对文化产业金融扶持,着力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短板”;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

  1、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5年占全省GDP比重达到6.5%以上;文化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5%。文化产业成为广东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成为亚太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中心。

  2、发展重点。

  一是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平面传媒、广播影视、出版版权、演艺娱乐、网络文化服务、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8大产业,推进“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和“粤台两岸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一批文化产业强市和特色文化产业县(市、区)、镇。

  二是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定期认定一批广东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企业。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抓好影视音像、动漫玩具、出版物、文艺演出、新闻媒体网络五大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实现落地经营。

  三是大力培育文化消费。开展“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工程”试点,探索对人民群众看电影、看戏、看有线电视和购买书籍与音像电子产品等基本文化消费进行补贴,以此拉动文化消费。

  四是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制定文化强省建设评价考核办法,建立文化人口评估制度。研究出台《广东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关于加快文化强省建设若干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从财政税收、工商、劳动人事、土地、出口等方面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

  五是构筑文化产业人才高地。制定中长期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培养计划,建设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完善在职人员培训制度,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文化产业相关专业;面向国内外,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我省文化产业急需的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促进人才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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