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鄄城县城区文化经营场所在高考期间的经营秩序,该县文化市场稽查队于2011年6月3日起,积极开展了针对鄄城城区文化经营场所的专项检查,严格查处文化经营场所的违规经营行为,力争为全县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积极准备 高度重视
鄄城县文化市场稽查队根据本县城区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特点,专门成立了“高考文化经营场所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由分管文化市场的副局长李勇任组长,稽查队队长李永宪任副队长,文化稽查队全体执法人员为成员。研究决定这次高考安全保障的时间为2011年6月3日至6月9日,这次重点检查和监督的对象为城区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经营场所、电子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等具有音响设备的场所。
二、 宣传发动 全面检查
6月3日,鄄城县文化稽查队组织召开了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经营场所、电子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的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会议。会上传达了关于开展高考安全保障的专项行动精神,要求各文化经营户必须在高考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守法经营。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在6月6日至9日暂停营业;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一律停止对外音响的开放;各电子游戏厅必须严格守法经营,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不得开放音响设备;停止各商场的店外音响宣传和在门市外进行的店庆等商业活动;停止夜市户外式卡拉OK摊点的经营。同时文化稽查队还将对沿街各个商家门市的宣传音箱的音量进行检查,要求在高考期间必须把音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
高考期间,鄄城县文化市场稽查队还将对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经营场所、电子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进行了不间断、不定时、全方位的检查,严格查处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如果在这期间发现违规经营行为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重罚,确保为广大考生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和考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