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策导向扶持功能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011-07-30 09:20   出处:互联网   编辑:GJW 我要点评

  文化产业政策的功能与作用

  政府对文化产业引导和扶持的途径,主要是政策。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政策,反映政府对形势的判断和对发展目标的预设,表达政府支持什么、限制什么和禁止什么的立场,以此决定文化产业发展的走向和进程。环视全球,文化产业较为成熟的国家,其政府大都制定了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和相应的扶植、引导政策。例如,英国政府很早就认识到了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于1997年首次将文化产业列为国家重点扶植产业。为此,英国政府成立了由文化、媒体和体育部牵头,由外交部、贸工部和地方政府共同组成的文化产业工作组,分析英国文化产业的现状,确定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扶持政策。日本则早在1995年就确立了文化立国方略,明确提出10年内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识产权国。为了振兴文化产业,日本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扶植政策,比如制定长期规划,对重新挖掘、振兴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民间艺术、传统工艺和祭祀活动,提供资助和奖励等。美国通过《版权法》、《跨世纪数字版权法》、《电子盗版禁止法》等一系列法规的制定出台,为文化产业提供了完备的保障体系,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通过政策的鼓励和引导,拓展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正是政府的积极扶持和引导,对这些国家文化产业的发育和成长起到了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

  纵观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的政策实践,可以发现,文化产业政策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第一,引导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属性,因此,其发展不能单纯以市场为导向而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还必须肩负起传播先进文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抵御不良文化的侵害等社会责任,从而确保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另外,文化产业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有益的文化需求,防止外来文化的入侵,确保国家文化安全,这些都必须依靠政策来引导和规范。比如,在1950 年欧美国家制定的《佛罗伦萨协议》中,对文化专门设定了一条“保留条款”,即允许各国不进口那些“可能对本国文化产业发展构成损害的文化商品”。许多国家包括欧盟,为保护本国的电影产业,防止美国影片的冲击,实行了对本国电影产业的补贴,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为防止西方电视节目的大量入侵,也制定了对电视节目实行播出时间限额的规定。法国、加拿大等国按照“文化例外”的原则,制定了限制不适合本国价值观的文化产品进口的政策条款。

  第二,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文化产业在发展的初期和市场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难以完全依靠市场有效地配置资源,同时,在信息不对称、权力不对等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优胜劣汰”也往往缺乏公正性与合理性。因此,必须由政府制定政策,来进行必要的修正、引导和调节,尤其是对新兴业态和中小企业给予必要的扶持,为其营造有利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比如,韩国前几年专门制定出台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设立了专项基金、加大了财政投入,通过实施减免税收、降低利率,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等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本国影视、动漫、音乐和演艺产业的快速发展。法国通过制定减税等法规鼓励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从事文化的企业可享受3%左右的税收减免。丹麦政府建立电影风险投资基金,扶持电影产业发展。

  第三,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由于市场在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一些文化企业在追逐利益时往往会不守规则、不择手段,从而导致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因此,政府就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规范企业的行为和市场的秩序,防止出现为追逐短期的利益而放弃社会责任的假冒伪劣和侵权盗版等不法行为。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投入的主要是版权和知识产权,因此,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文化产业而言具有更为重要的特殊意义。比如,加拿大1967年颁布了《电影发展公司法》,主要是为了规范电影公司的行为,维护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日本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先后出台《知识产权基本法》、《关于促进文化产品的创造、保护和有效利用的法律》,以及《防止盗录电影法》等政策法规,对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四,促进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生存发展的根基和源泉,离开了文化资源,文化产业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本国的历史文化资源加以有效保护,保证其不会在开放利用中受到损坏、歪曲和流失,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这项工作单纯依靠企业运作和市场调节,是难以实现的,而必须依靠政府的政策来提出明确的要求和严格的规范,才能使文化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合理的开发,同时也才能使公共文化资源不被垄断、实现共享。比如,法国早在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将所有历史建筑物列为文化遗产,并加以保护。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制定了《文化财产保护法》,对各类文物和艺术品依法实行保护,这既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同时也使文化遗产在开发中得到了传承和弘扬。

  综上所述,正确制定和实施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

  完善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

  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的文化产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其成长和壮大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到目前为止,我们虽然制定了一些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也对一些产业门类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总体而言,还存在着政策制定主体分散、政策的权威性不强、政策实施的有效性较差、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的力度不够等问题,这就使文化产业发展难以得到有效的引导、有力的支持和充分的保障。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管理体制分散,造成政策不协调、不统一;二是政策出台的层级偏低,致使政策的权威性不足;三是对文化产业特殊性的把握不准确、不全面,造成政策的针对性不强;四是没有掌握文化产业政策制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使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我国的文化产业政策存在着先天的不足。因此,只有尽快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提升其统一性、权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所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使文化产业走出盲目、自发的发展困境。

  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

  一是保证相关政策内容的统一性、权威性、连贯性和系统性。在政策内容中要明确分工、明晰责权,确保各相关部门在管理中“不越位”、“不缺位”;要对建立顺畅的沟通协商机制作出政策要求,从而保证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产业的发展;要妥善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政策衔接问题,中央的政策既要有明确的要求,又要为地方预留一定的政策空间,从而为地方制定更为适宜的配套政策并顺利推进政策执行创造条件。

  二是鼓励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一方面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领域进行兼并、重组,使其尽快做大做强,成为文化产业领域的领头羊和主力军,从而提升行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的建设,使其真正成为产业创新的孵化器,充分发挥聚集效益和示范作用,从而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三是对文化产业给予多层面的扶持。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为产业提供政策扶持,尤其要着重在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和安排。一是在鼓励创新方面,要通过建立基金、实行奖励、进行补贴对创新进行鼓励;要加大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并建立相应的荣誉制度;比照科技人才引进政策,加大文化产业领域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力度,从而提供人才保障;要加强对创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创新者的正当权益;要在社会上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意的浓厚氛围,为创新创意提供宽松的环境。二是在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方面,要鼓励建立文化产业投资风险基金,制定无形资产评估质押贷款等办法,为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便利,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投资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等;要规范文化产权交易,完善风险评估机构,建立风险规避机制。三是在推动文化与科技相结合方面,要鼓励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兴业态;对文化科技创新予以必要的奖励和扶持;进一步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形式,为文化产品的高效传播建立现代流通渠道体系;利用先进的科技改造传统的文化传播方式;政策内容和政策手段要与科技发展相契合。

  四是加强监管,运用规制手段保证产业健康发展。首先,是对文化产品内容进行引导和管理。要采取一定的规制,为文化产品的内容确定明确的标准和行为底线,对重要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实行必要的评估和审查;同时,要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对不良文化产品进行查处,从而避免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要综合利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生产人民群众喜爱、优秀健康的文化产品的企业进行鼓励和宣传,对生产不良文化产品的文化企业进行坚决查处。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使生产优秀产品的企业得实惠、得名誉,使违规企业被打击、受处罚,让社会明确感受到,我们的政策是支持什么、鼓励什么、打击什么,从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其次,在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方面,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并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给予同等的待遇;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建立统一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总之,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为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推动其尽快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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