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出台“十严禁”规范公共文化娱乐市场

2010-05-31 14:32   出处:互联网   编辑:GJW 我要点评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守法、安全经营、文明经营意识,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文化娱乐市场“十严禁”警示制度》。

  “十严禁”警示制度包括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场所和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严禁在法律法规禁止范围内设立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场所;严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违规超时营业;严禁歌舞娱乐场所超过核定人数营业;严禁利用场所内电脑、VOD点播机、游戏机等设备,浏览、下载、传播、使用淫秽色情低俗等违法信息和网络文化产品;严禁在场所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严禁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通风设施、应急照明设备、疏散指示标志;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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