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CCG EXPO中国原创动漫游戏大奖暨评奖活动章程

2011-06-15 09:37   出处:动漫游戏联盟网   编辑:Alex 我要点评

  五.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作品材料须在2011年6月15日之前邮寄到第七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评奖组----邮寄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2000号, CCG评奖组,邮编:200125。

  必须提供的材料以数码光盘形式提交:

  * 《参赛报名表》之前请传真至本组委会。

  *著作者简历,著作者数码照片(生活照或集体照)

  * 作品简介(500字以下,企业标志,项目标志);

  *作品数码海报(60cm×80cm,300DPI);

  * 电影作品完整内容(90分钟,DVD)

  *电视作品完整内容(3集,DVD)

  *文档均为DOC格式

  *图片均为PSD格式,单幅勿超过10MB;

  *漫画均为PSD格式;

  *视频剪辑均为标清PAL,AVI格式,单段勿超过30MB;

  *独立音频均为WMV格式;

  *动态表情均为GIF格式;

  *游戏样品均为SWF格式(样片以视频剪辑计)

  六.参赛作品范畴:

  a) 2010年1月起至2011年3月在全国少儿、动画媒体播放的、在影院公映的电视动画、影院动画作品;

  b) 入选2010年“文化部原创动漫扶植计划”的漫画及排入2011年度出版社出版计划作品、动漫演出、手机以及网络动漫作品。

  c) 2010年上线运营的各类网络,手机等等新媒体游戏和社区作品。

  d) 2010年1月起至2011年3月在各大门户网站发布的动态表情。

  七.权责申明

  a) 所有参赛作品运输和保险费用,全部都由作品的参赛方或寄发组织承担。参赛作品将由CCG组委会保存,不予寄回。如参赛方的要求回寄,全部回寄费用都由作品的参赛方或寄发组织承担。参赛作品被提名后,在本届博览会结束之前不能被取回。

  b) 为配合宣传的需要,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内容拥有公益展览展出的权利。提名作品之内容可能将在组委会官网上公开展览展示。

  c) 获奖作品将被收藏于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用于公益性展映和为专业研究者提供资料免费查询。

  d) 参赛人对参赛作品的版权拥有权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参赛作品将受到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组委会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颁奖典礼

  a) 颁奖典礼及新闻发布会由博览会组委会统一举办。

  b) 颁奖典礼举办时间定为2011年7月6日晚于上海世博中国馆内。

  c) 因故无法前来领奖者,应向组委会提交“授权领奖委托书”。

  d) 大赛获奖作品将在颁奖典礼过程中进行展映。

  e) 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奖状。

  九.入围作品和获奖作品提交者的待遇

  a) 入围作品提交者将获得本届博览会票证4张,组委会不承担以上被邀人的差旅费用。

  b) 在入围作品提交者同意的前提下,组委会将优先安排创投和资本领域专家与之深入洽谈项目合作事宜。

  c) 组委会邀请获奖作品提交者作为嘉宾参加颁奖典礼。

  d) 获奖作品提交者将由组委会承担2人3夜的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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