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寿县新增游艺娱乐场所行政许可第二次公告

2012-05-07 13:11   出处:互联网   编辑:Alex 我要点评

  经市文广新局同意,并经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5月4日研究决定,对2011年寿县新增游艺娱乐场所其余2个指标进行行政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布局规划

  设定古城区1家,新城区1家。

  二、设立场所

  新增游艺机只设立在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宾馆、旅游度假区、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内,其场所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距离中小学校不得少于500米。单体经营场所一律不予设立。

  三、受理时限

  1、申请时间:从2012年5月8日上午8:00至2012年5月16日下午17:30分,逾期不予办理。

  2、办理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游艺娱乐场所申办登记表;

  3、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

  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书;

  6、房产部门的房屋用途证明文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应注明房屋使用性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4-4226009  0564-4029386

  寿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用户点评: (共0条)
发表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