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做好邹城市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稳定,根据济宁市及邹城市开展文化经营场所安全检查的文件精神,邹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积极对全市文化经营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重点对全市网吧、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检查:1是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的,未按要求根据本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方案的;2是营业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设施使用时间过长,年久老化,不能正常使用的;3是营业场所内用电用火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源线乱拉乱接的;4是场所在营业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5是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使用可燃易燃木板、包布做分隔墙、吊顶、墙面装饰的;6是营业场所是否有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行为。
执法人员对全市文化娱乐场所逐一排查,所到之处检查仔细认真,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检查人员当场指出,对能现场纠正的立即纠正,对不能当场纠正的督促其纠正,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既不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又不能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直至合格。这次安全检查,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现场及时纠正安全隐患的单位15家,责令停止经营场所1家。通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稳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