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昨天(30日)上午召开娱乐场所听证会,就城区跃华路鸿发楼开设游艺室举行听证,最终,参会的27名住户代表都投了反对票。区安监部门表示,会考虑住户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居民代表梁永超首先发话。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我们好多居民是上三班的,如果开了游艺室,成日吵,叫我们如何生活呢?”
另一居民代表严佩玲话,鸿发楼附近有学校、机关单位等,如果开设游艺室,影响很大。
还有居民代表话,鸿发楼是单体楼,还没有成立小区管理,游艺场开业后人员混杂,容易出现治安问题。最终,27位居民代表全部投了反对票。
投资商冼先生认为,高明的娱乐场所不多,希望在此建一个游艺室,丰富市民的生活。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执法第三大队大队长黎江表示,会充分考虑住户意见,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去年6月,来自顺德的冼先生,向高明区文化部门递交了在鸿发楼2楼开设游艺室的申请材料。今年5月13日,区安监局依据程序张贴了听证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