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掌握桐庐县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场所、个体经营者)的基本状况,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浙文法【2011】10号)的文件要求,桐庐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于3月至5月期间,全面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核查工作。截止目前,核查工作已顺利完成,总结如下:
一、准备工作充分细致
1.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局党委委员、文化市场行政执 法大队大队长童红坚就专门召集许可科和执法大队相关人员对《通知》要求进行了传达,并对核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2.精心准备。首先,开展自查,联系局许可科将年检后的详细经营单位名单和信息与省厅OA系统原登记的经营单位名单和信息进行核对,对有出入的信息进行重新登记、修改和录入。随后,将书面核对后的经营户花名册分类、分区域打印出来后交各分组的执法人员手中,进行分类核查。
二、核查内容详细全面
自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并保证执法车每天能在市场上跑。据统计,核查期间,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实地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440余家次。检查过程中按照省厅要求,对经营场所的以下内容进行了一一核查:1.已核发许可(备案)证的经营单位(场所、个体经营者)是否正常经营;2.经营单位(场所、个体经营者)名称与证照是否相符;3.证照上的经营地址与实际是否相符;4.证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5.证照上从事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内容是否相符;6.证照核准的设施设备数量、面积等重要事项与实际是否相符。
三、工作开展取得成效
工作开展3个月来,大队已全面完成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核查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桐庐县在省OA系统登记的文化经营单位共447家,其中网吧55家,演出场所5家,音像33家,歌舞娱乐场所66家,游艺娱乐场所8家,出版物59家,印刷企业147家,打字复印56家,其他18家。通过实地核查,正常营业428家,暂停和终止营业19家(其中网吧1家、音像7家,出版物3家,歌舞娱乐场所5家,印刷2家,打字复印1家)。
从核查结果看,桐庐绝大部分文化经营单位都能正常规范经营,但也有部分经营单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1.未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或法人等,这一情况在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印单位中较多,核查期间大队对擅自变更证照登记信息的6家印刷企业和3家打字复印单位进行了警告教育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另外对2家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网吧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进行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2.个别经营单位未亮证经营或证照未及时年检。3.个别经营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
通过此次核查,桐庐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更加全面、准确的掌握了市场信息,为今后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