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河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
二、 竞赛地点:
三、 竞赛项目:
男子720公斤级、女子560公斤级
四、 参加办法:
1、 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 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10人。
2、 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出具医疗部门健康证明。
五、 竞赛办法:
(一) 竞赛采用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拔河竞赛规程》。
(二) 每队上场比赛人数最多8人,每队场上运动员体重净重之和男子不超过720公斤、女子不超过560公斤。
(三) 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和交叉淘汰的办法。循环赛每场2局,淘汰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四) 每局比赛没有时间限制,直至分出胜负时为结束。
(五) 每场比赛上场队员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换队员,直至本场比赛结束。如队员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坚持比赛时,经裁判长同意,可允许换人。
(六) 胜负判定:某队将双方一侧的第一标记完全拔过本方区域的2米线时,判该队获胜。
(七) 比赛时只允许一名教练员进入赛场指挥比赛。
(八) 服装规定:穿着常规胶底运动鞋,穿着常规运动服装。
(九) 如有参赛队弃权,取消该队所有的比赛资格和成绩。
(十) 具体赛制规报名人数而定。
六、 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 男、女子各录取立脚点6名。
2、 计分由第一名起按6.5.4.3.2.1分计算。
3、 得分和奖牌按名次乘4计算。
4、 循环赛每场2局,比分2:0时,胜方得3分,负方得分为0分,1:1时双方各得1分。
5、 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如积分相同,则按同一循环相互间比赛的积分、净胜局数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如再相同,以总体重决定名次,轻者列前;如再相同,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