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赛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
二 、竞赛地点:
三 、竞赛项目:团体赛和个人赛,团体赛不分男、女子,个人赛设男、女子组。
四 、参加办法:各队报名人数限报6名,团体成绩按其中5名队员成绩的总和排列名次,但必须在报名时确认参加计算团体成绩的队员名单。
五 、竞赛办法:
1、 团体赛与个人赛同时进行;
2、 射击条件;
目标:胸环靶;
距离:100米;
姿势:立姿有依托;
使用枪支:56式半自动步枪;
使用弹数10+3发(3发试射不计算成绩)
3、 打错靶算脱靶,被打错靶按最高环数计算成绩,但不超过10发。
4、 按五名队员的环数总和计算团体成绩,如环数相同则按高环数多者排前。
六 、录取名次团体男、女子个人录取前六名。
七 、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