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

2010-05-05 10:53   出处:互联网   编辑:GJW 我要点评

  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计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将文化产业发展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局,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产业创新,扩大文化消费,实现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多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进一步弘扬,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文化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文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更加健全,文化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额明显提高,中国文化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一)全面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巩固文化产业逆势上扬的良好态势,做到结构好、布局好、效益好、可持续,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将文化产业发展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局,以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对《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重大计划、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如期完成。认真总结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家“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高规划的指导性、操作性、约束性。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本地区文化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二)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产业微观活力。

  以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为中心环节,加快推进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和兼并重组,加快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抓好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改革。通过把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规范的文化企业,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着力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跨所有制联合或兼并重组,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文化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鼓励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动漫、印刷、出版物分销等领域,逐步实现以股份制企业为主体、国有企业为骨干、民营企业为依托,互为补充、充满生机的文化产业格局。

  (三)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与管理,发挥重大项目带动作用。

  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建设。有选择地建立和完善若干个集创意研发、产业孵化、产品交易、人才培训为一体的示范园区,为文化企业提供技术、信息、交易、展示平台,为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创新能力。对符合规划的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和加快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建设一批提供研发设计、信息咨询、生产制作、合作交流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演艺娱乐、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文化会展、网络文化、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组织实施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具有先导性、示范性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中国动漫游戏城、国家中影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二期、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四)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跨区域整合,支持国有控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完善授信模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对接,建立和完善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发挥好文化产权交易所作用。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中央财政注资引导,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认购,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

  (五)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加快文化产业立法进程,着手起草《文化产业促进法》,推动尽快出台《电影产业促进法》,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加快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制定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适应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的宏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对新兴文化业态的管理体制。整合行政和执法资源,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提高管理能力,加大“扫黄打非”和版权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和制裁破坏文化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维护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驻外文化机构作用,积极协助文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构建通往国际市场的平台和渠道。

  培养文化产业人才,着力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懂文化、善创意、会经营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和各类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完善文化产业人才职称评定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注重海外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指导组建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产业行业组织,发挥好行业组织作用。

  (六)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在演艺、影视、图书等领域,大力发展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力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文化产品流通企业,建设若干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文艺演出院线,覆盖主要城市演出场所,支持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推进电影院线跨地区整合以及数字影院的建设和改造。支持国有出版发行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扶持农村出版物市场和连锁网点建设,建立贯通城乡的新闻出版产业流通网络。发展文化中介机构。

  (七)扩大文化消费,拉动文化内需。

  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娱乐、休闲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加强原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努力降低成本,完善流通网络,扩大传播覆盖,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建设和改造电影院、剧院等文化消费的基础设施,为文化消费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促进节假日和会展的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提升旅游,以旅游传播文化。促进文化与商贸、通信、会展、教育培训、健身、休闲等行业相结合,促进服务性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平面设计、外观设计等艺术创意和设计产业,推动在轻工、纺织等制造业中进一步融入文化元素,提高制造业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效果,促进文化创意衍生品生产,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八)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文化产业升级。

  充分发挥科技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运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促进文化创意、动漫、数字立体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发展网络文化、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业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提高信息化水平,制定和完善网络标准,推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发展高新技术印刷。加强核心技术研发,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演艺、娱乐、电影等设施和技术。

  (九)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推动中国文化走向世界。

  落实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优惠政策,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舞蹈杂技、展览、广播影视、出版物、动漫游戏等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打造一批国际知名文化品牌。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实现文化企业在境外的落地经营。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重点文化会展,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外艺术节、影视展、图书展等国际文化展会和活动。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文化建设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遵循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的思路。文化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方针,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体现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和便利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发展则必须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提高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消费需求。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体现了对文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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