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赢超过100元,就要面临罚款或拘留!8月17日,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公布了《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导意见(草案)》,其中明确人均低于100元赌资的,不予处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将被处以罚款或拘留处罚。省公安厅表示,将在下月召开听证会,对这一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设立“100元门槛” 个人赌资低于100元不予处罚
8月17日,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公布了《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罚指导意见(草案)》,草案规定,“对赌博行为的处罚,裁量时主要依据赌博方式、赌资数额,并结合其他法定和酌定情节确定处罚幅度。”
这份草案中认定赌博行为的包括: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200元以上,这些赌博行为将被处以罚款或拘留处罚。也就是说,人均低于100元赌资的,警方不予处罚。
需要强调的是,除了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或者赢取的款物外,赌博现场没有赌资,而是以筹码或者事先约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赌资数额经调查属实后予以认定。此外,通过计算机网络、赌博机实施赌博活动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赌博机上投注或者赢取的总点数乘以每个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对查获的赌资警方将予以收缴。
赌一次 最高处以15日拘留3000元罚款
与以往不同的是,草案对赌博案件的数额认定和处罚标准进行了细致的“量化规定”。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的;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3000元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赌资数额未达到上述低限标准的,不予处罚,给予批评教育。
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从重处罚
除了参与赌博要受到处罚以外,草案对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也给出了处罚标准。在裁量时主要依据非法获利数额、违法次数,并结合其他法定和酌定情节确定处罚幅度。
据悉,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将按照获利多少、参赌人数,分别处以罚款或拘留处罚。如果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而引发其他治安、刑事案件,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将被从重处罚。
亲属间打麻将娱乐 不以赌博论处
“那今后是不是连亲戚朋友间打打麻将都要被处罚啊?”面对这个不少市民都在关心的疑问,草案中也有明确规定。即“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此外,对于提供棋牌室等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也不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但明知他人赌博的除外。
据了解,此前江苏省各地对于赌博案件的处罚标准不一,省公安厅规定,一旦这份《指导意见》经过听证发布后,全省各地将统一按照这个标准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