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2012-05-29 15:31   出处:动漫游戏联盟网   编辑:Alex 我要点评

  八年前,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一两家带赌博活动的电子游戏机入驻长宁县城。此后每年不断发展蔓延,由此引发的各类案件不断增多,其社会危害性逐渐显露。尽管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每年都进行过多次整顿,特别是长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和长宁镇派出所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和打击,但仍有不法分子顶风经营,手段也愈加隐蔽、狡猾,成为危害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的恶性“毒瘤”。如何解决这一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是摆在县城公安民警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当前长宁县城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对策进行分析,希给一线民警在工作中提供参考。

  一、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

  (一)经营业主反查禁有对策。一些经营者虽明知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但受高额利润引诱,仍使尽一切手段、方法,同管理部门“躲猫猫”。有的开在二楼住宅,有的关前门走后门经营,有的采取下半夜营业等多种形式,与公安等管理部门“打时间差、搞游击战”,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即转移赌博机或关门歇业,风声一过又开门营业。

  (二)电子游戏机经营灵活。由于赌博机具有良好的“机动性”,成本小、收益快,经营者即使被查获收缴,仍然能在短时间内换个招牌、换个地点,卷土重来,死灰复燃,就像皮球一样,具有超强的韧性和抗打击能力。

  (三)电子游戏机经营转换快。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强,从业人员采取化整为零的策略,电子游戏机的经营由集约型、规模型逐步走向分散型、隐秘型。经营者将赌博机散放在人流量大的各类小店、居民区内,借壳生蛋。例如:茶馆、酒店、棋牌室、茶房,甚至是小商店都摆放有赌博机。

  (四)电子游戏机玩法层出不穷。电子游戏机的玩法不断推陈出新,赌博机品种日益增多,使得娱乐和违法的界线越来越模糊。有的赌博机有密码控制、存储数据、断电自锁功能,有的可供多人聚赌。赌博机种、玩法频繁升级,给电子游戏机违法犯罪的认定带来更多困难,对公安机关取证查处提出更高要求。

  二、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

  (一)败坏社会风气。部分青少年自制力差,有的甚至嗜赌成瘾,贪恋赌厅,身陷其中,以致有工不做、有学不上、有家不回;有的出现性格变异,由对生活充满热情变得冷漠无情,由对他人诚实守信变得谎话连篇,由对工作学习积极上进变得萎靡颓废;更有甚者为赌博铤而走险,触犯法律,身陷囹圄。如去年3月,长宁镇派出所抓获的盗窃前科人员李林(化名),因平日嗜好电子游戏机赌博,欠下大量赌债。为偿还赌债,他不惜铤而走险,边盗边赌,用盗窃所得到赌场过赌瘾,从今年春节直至被抓期间已作案3起,盗得现金近万元。

  (二)滋生案件发生。在输赢较量中,易造成业主与参与人员之间的矛盾,参赌人员输掉金钱后为拿回赌资易滋生盗窃、抢夺等念头,由此引发诸多案件发生。由此可见,赌博游戏机已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

  (三)滋生黑恶势力。社会闲杂人员和恶势力团伙利用店主老板经营的电子游戏机赌博属违法行为,“不能见光”的心理,便去逐家进行敲诈勒索,不拿钱就打、砸、抢,店主也不敢报案。久而久之,产生黑恶势力团伙。

&&&

  三、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

  2009年以来,长宁镇派出所组织多次对县城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摧毁电子游戏机赌博窝点60多个,收缴、销毁赌博机1640余台,查处案件50余起,抓获涉赌、参赌人员100多人,其中刑拘5人,治安拘留15人,治安罚款80余人。但在整治后经常出现反复,其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

  (一)本小利大。一是投资少。据调查,一般的赌博机购买价格只要几百元,如果买材料组装,花费就更低,特别是用电路板组装一台赌博机就会更便宜。因此,设备投资很小。赌博机经营者为逃避打击,常常在偏僻小巷租凭经营场所,房租便宜;有些经营者采取和一些小店合营的办法,将赌博机投放到小店,由小店业主看管,然后按比例分成,付出的经营成本不仅更少,还能降低被打击的风险。二是获利多。一台赌博机一般每月能获利几百元,如果程序设置巧妙,还能更赚钱。因此,投入的成本往往一、两个月就可以收回。在人流量大的地方,一台赌博机三、五天就有1000到3000元不等的收益,对批量投放的机主而言,暴利可想而知。

  (二)打击方法单一,查处力度不大。一是取证难。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电子游戏机性质的认定要求较高,特别是对各类证据的要求很高。一方面,赌客都是单独进行投注押分,即使在同一台机器上赌博,相互之间也无联系,投注的大小、输赢情况只有本人和游戏室老板知道,民警在查处过程中往往只能固定当时的投注额。另一方面,开设赌场的这些人员只记录当天的上分投注情况,内容也只是只言片语,人名多用绰号,在当天结完帐后就予以销毁。因此,公安机关在查处时往往只能对当天的投注情况进行认定,直接导致了处理时定罪性质和程度不够,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二是查处难。根据当前法律对赌博性质的界定,在处理投注者和店主时,以娱乐为目的偶尔的行为且赌资较小,应从轻处理或可不以赌博论处,故查清店主和机主的违法所得非常困难,因此对店主和机主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难以认定;对无证游戏室设置赌博机的违法犯罪活动也缺乏查处依据和手段。三是打击手段匮乏。目前,最常用的打击办法是发现有赌博机,即予以拍照固定,然后砸毁了事,没有更为严厉的打击措施和手段,给经营者、参与者和广大群众造成公安机关打击无术、打击不力的感觉。

  (三)多头管理,参股人员复杂。一是文化、公安、工商多头管理,没有形成工作合力。赌博机的经营者常常打着游戏机的招牌,受工商、文化、公安等多部门监管,由于部门职能不同,存在多头监管,责任分散,履责不到位的现象。二是人为干预执法办案,查处较难。因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各种亲戚朋友裙带关系,为电子游戏机赌博提供保护,干预执法时有发生。

  (四)认识偏差,赌博陋习根深蒂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对赌资不大的“打小牌”行为,没有按赌博处理,而电子游戏机赌博的外在形式常为一元、两元的硬币投注。因此,参与者也将电子游戏机理解为“打小牌”,只是娱乐不是赌博,所以参与者众多。此外,由于历史文化层面原因,地方赌博陋习长期存在,加上文化生活发展滞后,群众休闲娱乐载体匮乏,娱乐活动较少,使得群众转而寻找电子游戏机等消遣方式,为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的滋生蔓延提供了生存土壤。

&&&

  四、根治电子游戏机违法犯罪活动的几点看法

  电子游戏机赌博是引发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乱源,对青少年危害特别大,所以应将其作为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行业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坚持不懈,从严治理。

  (一)宣传先行,努力营造严查严打的社会环境。一是要深入群众进行宣传。深入社区、村组、学校、场所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学校周边、小型经营场所,要粘贴警示宣传标语;要借助传统新闻媒介和微博、短信等新型宣传平台,加强群众的参与和互动,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大力宣传赌博机的危害性、违法性,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拒赌防赌的免疫力。二是要加强教育规劝。要对正规电子游艺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全面的法制培训,逐家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规定所有经营场所均要粘贴“严禁赌博”的警示标识。三是要加大战果宣传。要经常性地邀请群众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统一打击行动和集中销毁赌博机行动,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最广泛地宣传公安机关查禁电子游戏机的行动和战果,彰显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和决心,震慑经营业主触碰法律底线的侥幸心理。

  (二)加大排查,严厉查处赌博游戏机。一是要加大排查力度。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要对掌握的现有线索采取公秘结合的方法,全面进行摸排,认真受理、梳理群众举报线索,深入调查摸底。重点从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的线索入手,从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的各类小商铺的经营者入手,及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一旦出现利用游戏机赌博的情况,立即查处。二是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处理。对抓获的参与游戏机赌博的违法分子一定要区别对待,依法处理。对情节轻微者要晓之以法,动之以理,宣传赌博的危害性和公安机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的决心;对于情节严重者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摆放赌博游戏机的各类小商铺的经营者,情节严重的,以为赌博活动提供条件予以治安处罚;依法对经营大型赌博游戏机的团伙成员从严处理,够条件逮捕的必须逮捕,够条件劳教的必须劳教,绝不允许“以罚代刑”,搞降格处理。

  (三)实行责任追究,形成严查严打的长效机制。工作实践证明,只有逐级分解查禁责任,强化责任倒查,才能激发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始终保持对电子游戏机赌博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去年,长宁县公安局专门出台了责任追究倒查措施,规定:“——凡有举报电子游戏机违法犯罪活动的派出所必须首先出面查处,查处不力的由局领导再安排治安大队二次查处,如查处属实,先出面查处的民警必须受到纪律处分......”笔者建议,长宁镇派出所应根据社区划分,将责任分解到值班中队和社区民警身上,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通过责任倒查落实,形成对电子游戏机必查必打的严打态势,对电子游戏机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有效遏制。

  (四)部门联动协作,营造打击整治的法制氛围。电子游戏机赌博的打击整治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长宁县公安局,特别是长宁镇派出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要积极联系文化、工商、税务、城管、教育等关联部门,建立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打击同步:一是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立整治电子游戏机领导小组,文化、工商、公安等分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加强联络,根据电子游戏机的发展形势和打击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电子游戏机的新动态、新形势,从中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和苗头。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文化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着经营业主的详细资料和经营范围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营业执照,掌握经营人员的信用档案;公安部门掌握着详实的基础工作信息。各部门由于行政职能不同,占有的信息资源必然具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必须加强情报信息共享,才能获得打击整治的主动权,形成打击合力。三是建立联动打击机制。除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外,凡申请注册、设立游艺场所的,文化和工商部门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查询店主及相关人员有无不良从业经历,并视情采用不同的颁证程序,或不予颁证;对新注册的游艺场所,文化和工商部门应抄备公安部门,提醒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监管;公安部门在开展基础工作时,若发现无证经营的游戏室、文化娱乐室,也应抄备文化和工商等部门;文化和工商部门对公安机关查处过的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应实行挂牌整治,对屡禁不止的应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四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采取设立专项举报奖励基金的方式,对举报后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在为其保密的同时,要实行奖励,并兑现奖励经费;要公布举报电话,广大群众可通过打110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向公安机关反映线索;要用多种方式充分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用户点评: (共0条)
发表点评